文章来源: 时间:2007-07-02 点击次数: [ 字体: 大 中 小 ]
关于撰写教学大纲和教案编写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:
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,按照教育教学评估要求,从我校教学管理的实际出发,教务处对原颁布实施的教学大纲进行了修订,请及时通知本单位教师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修订后的新教学大纲格式,按照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大纲编写规范》要求,将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按新格式要求撰写。同时,鉴于教师文本教案也是评估检查重点,我们也同时拟定了了文本教案的规范意见,希望每位任课教师按照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教案编写规范》,认真编写教案。评估办将于第10周对以上两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。
教务处原颁布实行的的教学大纲模版自此废止。
附:
1、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大纲编写规范》
2、《教学大纲内容格式》
3、《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教案编写规范》